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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 一村民侵占集体财产近3年未退

来源:中国快报时间:2020-10-04 19:23:46
导读:   近日,接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部分村民代表反映,称该村主任的父亲卢某侵占集体财产近3年未全部退还给村集体,引起部分村民和原村“两委”已退休

  近日,接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部分村民代表反映,称该村主任的父亲卢某侵占集体财产近3年未全部退还给村集体,引起部分村民和原村“两委”已退休干部的强烈不满,多次向鹿城区、仰义街道进行反映,仰义街道经调查核实在2017年5月26日作出决定,要求在2个月内收回被侵占土地,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可如今过去了近3年的时间,至今没有将村集体损失的财产给追缴回来。

  为核实村民所反映的情况,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见到原在村“两委”工作的退休老干部,他们纷纷表示:对现任村主任的父亲卢某侵占村集体的利益与他本人有着直接的关系之嫌,如果不是在村主任的位置,他的父亲那有本事可以随意侵占村集体的利益。

  说到此事,最先开口的是原村长,今年83岁,对待此事非常气愤,对现任村长一些所作所为有些看法,认为一村之长不为村民谋利益和福利,而是想方设法挖村集体墙角,将村集体的利益弄到亲属名下进行侵占,此事仰义街道也派人几次向我本人核实情况,我本人态度也非常明确,也将事实说的非常清楚,事实就是事实,是不会更改的,街道纪委调查后也下达的文件明确要求退回。

  今年67岁何大叔,听说是来调查现任村主任的父亲卢立聪侵占村集体土地的事,更是非常气恨,一位村主任的父亲能随意侵占村集体的土地后多得补偿,这事全体村民人人皆知,2017年部分村民代表30多人曾去仰义街道进行反映,后经纪委进行调查也给出认定,可是至今没有一个结果,同时,个别村民还受到不同程度的语言威胁,如今的村民敢怒不敢言了,都在私下议论村主任的父亲背后有个“保护伞”。

  陈大叔今年55岁,问及到现任村主任父亲的事,他是最有发言权了,为反映此事还把他进行拘留,令他感到非常不解。并感慨地说:“上级要求查处腐败分子是老虎苍蝇一起打,可是在温州鹿城区仰义街道发生证据非常明确,街道还出具文件都没有落实,一个村主任的父亲敢明目张胆地进行侵占,而且至今没有向全体村民一个交代,这样不仅有损政府形象还寒了老百姓的心。”

  还明确表示:这位侵占村集体土地村民叫卢立聪,早年被确诊为中风,行动有时不便,全体村民人人皆知,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老人为何有这般本领,能私自侵占村集体的利益,至少有一点能说明,现任村主任是他的儿子,明显有利用职务之便之嫌,将土地补偿款以父亲的名义进行侵占打入自己的账户内。

  在了解现任村主任父亲卢立聪侵占集体利益的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原村干部说:“此事他也非常清楚,当时仰义街道的纪委书记卞晓明查清了村民所反映的事实,并找了部分村民代表和老干部何权煌等人做了调查笔录,于2017年5月26日以街道纪委名义正式下发了文件(温鹿仰纪【2017】3号)要求村民卢立聪退还所侵占的土地违法事实,由于当时街道纪委卞书记刚好要退休,将此事安排接任的纪委书记陈建同志继续履行负责,陈建书记不久带领街道7位工作人员到钟山村委宣布纪委决定,当时村“两委”、村党员等代表40多人参加会议,并明确要求卢立聪所侵占村集体土地2个月内退还给村集体。”

  在鹿城区仰义街道见到了分管领导,他也表示:“此事前段时间也听到反映过,由于一位反映人在抖音上无端上传,造成不好影响,经查无事实,还对当事人进行了拘留教育。”随后,将村民所反映材料留给该街道,希望街道认真对待百姓反映的问题,应该查处事实还原真相,以村务公开形式进行公开,让村民知道反映多年事实有个结果。

  在随后几次与街道取得联系,明确答复,这位村民所侵占的土地已经退还给村委了,可在村里工作人员再次向媒体表明,至今没有全部退回,但事实的存在,退与不退已经不重要了。而当地街道纪委也到过该村委宣布决定要求2个月内退,为何拖了近3年时间还没有全部退清,村委为何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说明情况,把退回的土地做到公开、公正,再以村务公开形式进行张贴公示,不就消除所以村民的顾虑和反映吗?

  随后电话问询现任村书记胡书记,他也明确表示:关于村民卢立聪侵占村集体利益一事,确是有不少村民有意见,也向上级反映过,但只退了多出150平米挂在村委账上,村“两委”监督委员会不认可,也没有在退单上盖章确认,至于其它有没有多占,是村主任说的算,我不是很清楚,但是仰义街道曾经来村指示,要求村里解决好此事,碍于卢立聪是现任村主任的父亲,大家也无法发表意见,至于怎么处理就不了了知。

  当下,从上至下都在落实中央八项管理规定提倡反 腐倡廉,打造廉洁型的政府,可发生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钟山村,一位村民都能随意侵占村集体的土地,当地街道纪委查处后正式下达文件后未全部退回。从这方面上看,说明这位村民确有通天本领,更说明该村委落实上级的决定视为儿戏,在落实村民民主监督上流于形式。我国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和村民利益相关联的事项是要进行公开的,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中主要事务和重大决策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实行村务和财务公开受村民监督。

  此事虽然发生温州市鹿城区一个村庄,村民在几年时间里不间断地进行反映举报,而当地管辖部门在事实认定上也给出明确的答案,希望当地政府能从大局出发应该从严从实对待事实的存在,把那些害群之马予以绳之以法,将真正事实公示于众,还老百姓一个公正的交代,不要让他们还在继续反映的路上。
http://www.kbcnn.com/article/detail/id/754971.html

( 责编: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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