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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法院的这份判决打了谁的脸?

来源:时间:2022-08-13 18:07:12
导读: 2013年6月24日,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后莲花村退役军人张士彬,承包了本村的8亩农用地搞种植,期限8年,后又续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合同到期后还可续签

       2013年6月24日,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后莲花村退役军人张士彬,承包了本村的8亩农用地搞种植,期限8年,后又续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合同到期后还可续签,直至《土地管理法释义》规定的30年,由于有了30年不变这个定心丸,张士彬投巨资搞起了设施农业。2021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村委会根据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又走完了张士彬承包合同的续签手续并报到街道(见电话录音)。据电话录音显示,后莲花村党支部书记陈玉军说(该村没有村主任),“关于张士彬的土地承包,村里已走完手续报到街道,但街道却始终不批,还说赵波主任的意思是,不仅不让张士彬再继续承包,而且这块地今后只能种普通农作物,不准搞设施农业大棚”。
 
       不仅如此,在合同到期后,村委会和街道还将张士彬的“乐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推荐为“宝坻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不仅多次联合区科协在此举办座谈和现场推广会,而且还于2021年11月初,由宝坻区政府的相关职权部门在政务网上予以了公示,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记载张士彬的种植合作社拥有8000平米的科普活动面积。

区相关职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朝霞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在乐农合作社座谈

在张士彬乐农合作社推广现场会

 
       张士彬的承包合同于6月30日到期,但在11月份区政府的相关文件却记载其对原有承包地仍有着承包权,这显然是肯定和支持了张士彬的依法续包,对此,在区政府的公示期内,村委会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在此情况下,出于对村委会、街道和政府的依赖,张士彬又投巨资对原有的设施大棚进行了升级改造,但出于某种矛盾,村委会竟出尔反尔,于2022年2月24日对张士彬提起了收回承包地的诉讼,宝坻法院也依据(2003)《土地承包法》判处了张士彬败诉。该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有二种方式,一是家庭承包;二是对“四荒地”的承包,而张士彬既非是家庭承包,也非是对“四荒地”的承包,这在当时是个法律空白。但(2004)《土地管理法》修正了这个空白,该法的14和15条中明确规定:本村人承包本村土地承包期是30年,外村人承包按合同约定。而在2011年实施的《土地管理法释义》第14条中不仅再次明确“本村人承包本村土地承包期是30年”,而且还特别明确了“承包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农户”,这显然是指无论家庭承包还是个人承包,只要是本村人承包期均是30年。

 
       新法优于旧法是我国的司法惯例和原则,而宝坻法院依据的却是2003年的旧法,而非是2004年和2011年的新法,不仅用法错误,而且也打了宝坻区人民政府的脸,到底是谁错了,如果是宝坻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正确,那就是是宝坻区人民政府错了,如果是宝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正确,那就是宝坻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错了,如果双方都没错,那就是法律错了。而到底是应依据旧法,还是应依据新法?如果判退役军人张士彬败诉,那么一个退役军人的优秀企业出于对政府信赖所投的巨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这在广大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中又将会是一种什么影响?(张永兴)
( 责编:张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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