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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田冰十年旧案今重审,期待公平正义!

来源:时间:2019-09-08 21:03:45
导读: 田冰案的重审!是天时地利人和相统一的结果:一是田冰的案情和不遗余力的坚持申诉、二是法学家、律师、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的关注;三是维权媒体人强力发声;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实和法院系统依法纠错的勇气……
​      2017年4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刑申21号再审决定直至山东济宁——乔羽学校校长兼法人代表田冰挪用资金、抽逃资金罪一案被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十年申诉艰辛路

  田冰在锒铛入狱时没有哭,她坚信自己无罪!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她带着满身病痛为自己的冤情四处求助、喊冤!案件在连续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法学界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得益于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和错案必纠的决心,她的案子回到原点——撤销所有判决发回重审。这时候,她哭了!她哭的是迎来了习总书记以法治国的春天,感动这个伟大的时代!哭的是她始终热爱的中国共产党有错必改、法佑百姓的决策……

  这十二年年来,田冰一案引起了中国著名刑法家高铭暄、赵秉志、陈兴良等五位法学专家的关注,他们针对案情论证,联名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一致认为田冰无罪。乔羽先生委托的姜暘律师和田冰委托的孔祥荣、于永超、郝传洞、蔡忠杰、陈宾、刘国山、韦新、陈忠华等二十多位律师一致的辩护观点是:田冰无罪!

  从2007年开始,我国著名报告文学作家、曾在《南方都市报》《京华时报》和《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担任过调查记者,现为北京文学作家的石野作为唯一采访并跟踪田冰案的记录者,一直认为田冰无罪。2007年9月10日,石野旁听田冰一审庭审后,在其主办的石野焦点网独家发表了长篇报道为田冰鼓与呼,不仅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还得到先后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2008年2月,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的长篇报告文学《我为人民说真话:人大代表王维忠传奇》一书第十五章中,以《教师节,谁在孔孟之乡审判老师》为题,用长达两万字的篇幅再一次披露了此案,在社会各界引起大讨论。

  2018年1月15日,济宁中院就作出裁定撤销济宁市区两级法院判决,发回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可以说,田冰案的重审!是天时地利人和相统一的结果:一是田冰的案情和不遗余力的坚持申诉、二是法学家、律师、教育界、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的关注;三是维权媒体人强力发声;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实和法院系统依法纠错的勇气……

十年结一果,田冰无罪!

田冰与辩护律师到达重审法院门口


    ​2019年8月20日,田冰一案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重审开庭,任城区检察院作为公诉人,自我否定和排除了部分非法证据,原案中已有的客观的证据已证实田冰代乔羽学校持股成立公司创办新乔羽学校的事实。田冰的代理律师通过质证得出结论:没有一份书证能证明田冰涉嫌从济宁乔羽学校挪用资金至其个人账户;亦没有一份书证能证明田冰涉嫌从济宁乔羽学校挪用资金实现个人营利,同时也没有一份书证能证明田冰涉嫌从明德公司抽逃出资。

 刘国山律师说,无论从乔羽学校和明德公司单位之间的财务往来角度,还是从乔羽新校申办、审批及拿地建设流程角度来看,田冰始终以校长的身份在办理相关事务,且没有个人谋利。无论从田冰涉嫌的挪用资金罪、抽逃出资罪的犯罪构成上还是从法律规定及张文中涉嫌挪用资金无罪的标杆性判例上,只有判决田冰无罪,以彰显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和维护民办教育良好环境的决心和重视。

 田冰自己在法庭上疾呼:我无罪!我冤枉!我相信法律!

公平正义已来临,期待着——

  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田冰说,作为人民教师,她感恩这个错案改判的新时代,从全面依法治国中,看到了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的落地!法护正义给予每一个普通百姓安全,让每一个蒙冤者头上都有青天!

  田冰认为济宁市任城区法院重新审理的这起案件一定会给她公平正义的!

  济宁市任城区法院会在田冰蒙冤后的第十二个教师节给这位老教师一份尊严胜过生命的礼物吗?让我们拭目以待!相信田冰一定会借助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东风,以一个无罪之身重新站在光荣的老教师队伍之中!

  来源:
http://www.sohu.com/a/339464167_10011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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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中外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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